红河金平:念好“四字经”为乡村振兴赋能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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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念好“四字经”持续讲好“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后半篇文章。
重“选”科学设置岗位
充分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将全县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脱贫人口聘为生态护林员,进一步做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人均森林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人均劳务报酬8000元/人/年”的工作要求,在选派护林员岗位时,充分考虑各乡镇林草资源分布、管护需求和护林员个人能力等因素,在全县科学合理设置护林员岗位3656个,力争有劳动力的脱贫低收入家庭在家门口至少实现1人就业目标。
施“策”助力乡村振兴
用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促进稳岗就业,2023年,开发护林员岗位3656个,发放劳务费3086.21万元,其中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3161名,发放劳务费2559.53万元,有效提高脱贫人口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认真落实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215.66万亩,向林权所有者兑现补偿资金1289.9万元;实施退耕还林及延长补助面积17.43万亩,兑现补助资金3942.57万元;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到期森林抚育验收面积3.49万亩,兑现补助资金69.8万元,全面用好用活生态补偿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抓“培”强化履职能力
重点围绕林业法律法规、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惠农政策、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授课方式强化对3656名护林员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24年第一季度生态护林员完成巡林15.84万人次,认真落实了林草湿资源巡护工作任务;县乡村累计开展护林员培训80余场2000余人次,鼓励各乡镇之间护林员加强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超”干事氛围。
强“管”确保作用发挥
生态护林员聘用实行“县级确定岗位、乡镇聘用考核、村级使用监管”的管理机制,按照“协议聘用、统一管理”的方式,通过划定管护地块、设定管护岗位、确定管护报酬、落实管护责任,实现生态护林员与其他护林员同岗同责的管理要求。县林草部门积极加强与乡镇联动配合,对生态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将不符合条件的生态护林员解聘后,在确保聘用脱贫户的原则下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更换,2023年解聘不履职、外出务工等不符合条件人员421人,确保生态管护、脱贫增收“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