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号

官号描述

<p>&nbsp;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9号)和《中共文山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市发〔2019〕4号)、《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发〔2019〕5号)精神,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市林草局)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p>  <p>市林草局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p>  <p>&nbsp;市林草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林草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监督服务股、自然资源保护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和组织人事股。</p>  <p>市林草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现有在职干部职工43人,中<label id="lit_Content">共党员26名,其中:男党员22名,女党员4名。</lab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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